村民通过法律手段艰辛维权多年,尽管失去的那片山林从法律意义上说早已回归到他们手中,但5年来仍被占据着。
事情经过:
5人被邀吃饭后
同意将自家共165亩山林租给村支书
丁金春今年69岁,系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白路乡花园村老丁村小组村民。
他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称,花园村共有17个村民小组,其中5个全部姓丁,目前人口约有1000人,附近一座大山上有165亩山林,“林权证登记在我们老丁村小组。”
他说,2005年3月25日,时任村支书周某突然邀请该5个村民小组组长去吃饭,提出想承包那165亩林地,随后周某又找来3位村民,一共8人,他们全部姓丁,代表“丁家”在合同上签字,“当时这些人年纪最大的约70岁,最小的40多岁,也有60多岁的。”
今年65岁的丁益春系当时的签字人之一,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,那天周某支付了600元定金,合同约定每亩林地每月租金4.47元,租期30年,合同一式三份,除双方外,白路乡政府还保管有一份。
“我们只同意租给他栽树,没同意让他搞开发。”他说,同年8月23日,崇仁县卫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卫平公司)成立,周某系法定代表人。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发现,该公司注册资本520万元,注册地址在当地白路乡政府内,经营范围是农业综合开发。
村支书被指伪造村民签字
被判合同无效赔偿47万余元损失
村民丁金春介绍说,10多年过去了,周某一直按合同执行,还栽种橘子树和柚子树等美化山林。